上市公司回购增持股票自有资金比例要求从30%下调至10%
在今天举行的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,中国人民银行、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人介绍“一揽子金融政策支持稳市场稳预期”有关情况,并答记者问。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介绍,中国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、金融监管总局不断优化工具政策要素。在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方面,将贷款最长期限由1年延至3年,鼓励银行发放信用贷款,将上市公司回购增持股票的自有资金比例要求从30%下调至10%,将中国诚通控股和中国国新控股等国有资本运营平台纳入支持范围,两家公司已经宣布拟使用工具资金合计1800亿元,用于增持上市公司股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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